向内找自己 七、八年没说句话的女婿认错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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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我今年六十七岁,是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的。在修炼当中经历了种种魔难,过了很多关。刚得法时别提多高兴了,虽然对大法理解不深,但是我认定自己一定要修下去。现在我把自己在这些年修炼中遇到的一些坎坎坷坷,自己怎么过去的,和同修们交流一下。
我修炼法轮功,女婿反对,到后来变本加厉,七八年没和我说过一句话。女儿生完孩子就到我家来住,孩子五岁了他们才搬回自己家,晚上下班还来我家吃饭。女婿不能和我同时坐在一起吃饭,我要上桌他就不上桌。后来我看明白了,以后我就先让他们吃,我后吃。

有一次他跟我背对背吃饭,我心里非常委屈,哭的我上气不接下气,就找亲家母说道了说道。亲家母说回去好好教训她儿子,劝我:“你也别生气了,这孩子书白读了,还博士生呢!”

后来亲家母跟我说他老俩口对儿子骂也骂了,打也打了,还不改。亲家公跟我说:“这孩子太倔了,我们真没办法了。亲家母,你就按照你的真、善、忍做吧。”

听到这句话我当时愣了一下,接着就明白了,这是师父借亲家公的嘴点化我。

师父说:“抱着一种无为的状态修炼,只管修炼你的心性,你的层次就在突破,你该有的东西当然就有。你放不下,不就是执著心吗?我们这里一下子传这么高的法,当然对你的心性要求也是高的,所以不能抱着有求之心来学法。”[1]

明白法理以后我就向内找:自己在家庭环境中没有修自己,也没有给他讲明真相,只是怨人家。知道是自己的错,认识到自己修炼的不足,我就大量的学法,牢记提高心性。

这时考验就来了。有一次我娘家兄弟姐妹聚餐,全家二十多人刚开始吃饭,我小弟就说:“让两个炼法轮功的先说一说。”两个炼法轮功的是指我姐姐和我,而且还非得让我先说。我说让二姐先说吧。大家说不行,必须我先说。我就先说了,我说:“虽然我是炼功人,有些地方没有做好。”大家都在鼓励我,给我鼓掌。

这时女婿突然说:“别在那儿说好听的了,一天天的说救人救人,救救你自己吧。”

他是对我不吃药不打针非常生气。我修炼前身体有多种病,特别是糖尿病,修炼后我的身体非常健康,那真是没病一身轻啊。女婿不理解我们炼功人,非常排斥。

那些小表姊妹都说他对我不敬,把他推到餐厅走廊。我那天一点没动心,非常平静,就说:“让他把话说完吧。”心想这次我可不上当了,心里还同情他,这孩子分不清场合,长辈们也有点不高兴了。我平静的说:“没事儿。”

第二天早上给师父上香,看到师父的法像,我突然放声大哭,也不知道为什么,好像见到亲人一样,连我自己都觉的奇怪,哭出声来了。下午女儿带外孙来看我,一進门就哭了,说对不起妈妈,我说:“别哭,你看我这不是挺好的吗,妈不生气。你千万别和他闹矛盾。”

没想到小外孙这时说:“姥姥,你就堂堂正正炼法轮功,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,我支持你!别看我是他亲儿子,我也得往上冲。”孩子说他在家说他爸爸了,说他爸爸得跟姥姥道歉。还有一次,女儿带孩子在我家住了一宿,第二天早上我炼完功,在厨房做饭,他跑过来跟我说:“姥姥,我刚才问师父早上好了,然后又给师父磕了个头。”我心想这孩子和大法真有缘呢,只要是大法的东西还有歌曲他都喜欢,我教他背《洪吟》,孩子说:“这是咱俩的秘密,不能让爸爸知道。”我说:“孩子你不要怕你爸。”他说:“我还有点小,还是有点怕他。”女儿走之前我说:“我想和你丈夫谈一下,是我给他讲真相的时候了。”姑娘回去和女婿说了,然后和他约了个时间。

他来了,一進门就说:“妈,我错了。”七、八年了,头一次叫了一声“妈”。我说:“知道错改了就好。”我先问了姑爷几个问题,我说:“你对法轮功了解多少?”他说知道一点还不太了解。我就先给他讲了自焚真相,他说也是,你要不说我还没想到这些。我说,法轮功以“真、善、忍”为修炼原则,教人向善做好人的,大法师父教弟子“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”[1],我希望你今后再多了解一下法轮大法,这时就给了他一个翻墙软件,让他上网多了解一下。

我问他,我们国家最高学府是哪个学校?他说是高等院校。我说我认为北大、清华是最高学府,他也承认。我说北大清华的教授、博士后,研究生和大学生也有不少炼法轮功的,你是怎么看这件事的?他说,现在的科学有些东西解释不了。我说这些炼法轮功的高级知识分子难道脑袋都有问题吗?我说我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,我的文化程度跟人家没法比。我说,全国各省市县都有党校,要为共产党培养什么什么样的人才,有几个党校毕业生是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的?都是想自己怎么发财、往上爬。他说也有好的,我说好的太少了。谈话中他一直在不断的跟我道歉,说我知道了,我明白了。我说你对大法和师父说过不敬的话,错话,你得写个声明给你发表出去,这样对你才是最好的。他问我是口头说还是笔写,我说要笔写。第二天他就写了声明,我给他发给了明慧网。

现在姑爷对我的态度完全变了。提笔至此,我想到了师父的一句法:“修炼人嘛,向内找这是一个法宝。”[2]谢谢师父!谢谢大法!

文中有不符合法的地方,请同修慈悲指正。
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转法轮》
[2]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各地讲法九》〈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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